摘要: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1-06-05,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安康平利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安康-平利县,所属行业分类:污水处理,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利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0】78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平利县城区内;
2.2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东四路至东一路,全长610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改造雨污水管网2200米,恢复埋设管网挖除的沥青路面、交通标识等。;
2.3 项目投资总额:958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标段名称:平利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平利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东四路至东一路)所包含的全部建设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平利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投标人及拟委派项目负责人资质、信用、等信息必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申请人,不得参加投标。
3.5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中标企业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需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投标确认时间
投标确认时间从2021年06月05日 09时00分至2021年06月10日 09时00分。
6.资审文件的获取
6.1 请于 2021年06月05日 09时00分 起至2021年06月18日 09时00分从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下载资审文件。
6.2 标段名称:平利县城污水处理厂及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标段: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按照时间规定下载文件,导致后续参加资格预审失败的,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6月18日 9时0分 ,地点为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平利县人民政府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 等媒介上发布。
9.其他
9.1本项目须按平纪发(2018)18号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工程项目建设廉政合同》,明确双方在工程项目廉政建设方面的相关要求。监督电话:0915-8661186 ,县纪委监察委举报电话:12388、0915-8428944;举报网址:http://shananxi.12388.gov.cn 9.2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平利县城关镇 |
地址: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13号康泰园16号楼1单元1A01室 |
联系人: | 陈先生 | 联系人: | 孙工 |
电话: | 0915-8421981 | 电话: | 153326499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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